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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題。
      在鄉(xiāng)土社會里,一說起“訟師”,大家會聯(lián)想到“挑撥是非”之類的惡行。作刀筆吏的在這種社會里是沒有地位的。可是在都市里律師之上還要加個“大”字,報紙的封面可能全幅是律師的題名錄。而且好好的公司和個人,都會去請律師做常年顧問。訟師改稱“律師”,更加“大”字在上;打官司改稱“起訴”;包攬是非改稱“法律顧問”——這套名詞的改變正代表了社會性質的改變,也就是禮治社會變?yōu)榉ㄖ紊鐣?br />      在鄉(xiāng)土社會的禮治秩序中做人,如果不知道“禮”,簡直是個道德問題,不是個好人。一個負責地方秩序的父母官,維持禮治秩序的理想手段是教化,而不是折獄。如果有非打官司不可,那必然是因為有人破壞了傳統(tǒng)的規(guī)矩。在這里我可以打一個譬喻來說明:在我們比賽足球時,裁判官吹了叫子,說哪個人犯規(guī),哪個人就得受罰,用不到由雙方停了球辯論。最理想的球賽是裁判員形同虛設。一個有Sportsmanship的球員并不會在裁判員的背后,向對方的球員偷偷地打一暗拳。如果發(fā)生此類事情,不但裁判員可以罰他,而且這個球員,甚至全球隊的名譽即受影響。球員對于規(guī)則要諳熟,技藝要能做到從心所欲而不逾規(guī)的程度,他需要長期的訓練。如果發(fā)生有意犯規(guī)的舉動,就可以說是訓練不良,也是指導員的恥辱。
      這個譬喻可以用來說明鄉(xiāng)土社會對于訟事的看法。所謂禮治就是對傳統(tǒng)規(guī)則的服膺。生活各方面,人和人的關系,都有著一定規(guī)則。行為者對于這些規(guī)則從小就熟習,不問理由而認為是當然的。長期的教育已把外在的規(guī)則化成了內在的習慣。維持禮俗的力量不在身外的權力,而是在身內的良心。所以這種秩序注重修身,注重克己。理想的禮治是每個人都自動地守規(guī)矩,不必有外在的監(jiān)督。但是理想的禮治秩序并不常有的。一個人可以為了自私的動機,偷偷地越出規(guī)矩。這種人在這種秩序里是敗類無疑。每個人知禮是責任,社會假定每個人是知禮的,至少社會有責任要使每個人知禮。
      在鄉(xiāng)村里所謂調解,其實是一種教育過程。我曾在鄉(xiāng)下參加過這類調解的集會。我之被邀,在鄉(xiāng)民看來是極自然的,因為我是在學校里教書的,讀書知禮,是權威。其他負有調解責任的是一鄉(xiāng)的長老。我記得一個很有意思的案子:某甲已上了年紀,抽大煙。長子為了全家的經(jīng)濟,很反對他父親有這嗜好,但也不便干涉。次子不務正業(yè),偷偷抽大煙,時常慫恿老父親抽大煙,他可以分潤一些。有一次給長子看見了,就痛打弟弟,弟弟賴在老父身上。長子一時火起,罵了父親。家里大鬧起來,被人拉到鄉(xiāng)公所來評理。那位鄉(xiāng)紳,先照例認為這是件全村的丑事。接著動用了整個倫理原則:小兒子是敗類,看上去就不是好東西,最不好,應當趕出村子。大兒子罵了父親,該罰。老父親不知道管教兒子,還要抽大煙,受了一頓教訓。這樣,大家認了罰回家。那位鄉(xiāng)紳回頭和我發(fā)了一陣牢騷:一代不如一代,真是世風日下。子曰:“聽訟,吾猶人也,必也使無訟乎。”——當時體會到了孔子說這話時的神氣了。
      現(xiàn)代都市社會中講個人權利,權利是不能侵犯的。國家保護這些權利,所以定下了許多法律。一個法官并不考慮道德問題、倫理觀念,他并不在教化人。刑罰的用意已經(jīng)不復“以儆效尤”,而是在保護個人的權利和社會的安全。尤其在民法范圍里,他并不是在分辨是非,而是在厘定權利。在英美以判例為基礎的法律制度下,很多時間訴訟的目的是在獲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規(guī)則。一個變動中的社會,所有的規(guī)則是不能不變動的。環(huán)境改變了,相互權利不能不跟著改變。現(xiàn)代的社會中并不把法律看成一種固定的規(guī)則了,法律一定得隨著時間而改變其內容。也因之,并不能盼望各個在社會里生活的人都能熟悉這與時俱新的法律,所以不知道法律并不成為“敗類”。律師也成了現(xiàn)代社會中不可缺的職業(yè)。
      中國正處在從鄉(xiāng)土社會蛻變的過程中,原有對訴訟的觀念還是很堅固地存留在廣大的民間,也因之使現(xiàn)代的司法不能徹底推行。在鄉(xiāng)間普通人還是怕打官司的,但是新的司法制度卻已推行下鄉(xiāng)了。那些不容與鄉(xiāng)土倫理的人物從此卻找到了一種新的保障。他們可以不服鄉(xiāng)間的調解而告到司法處去。事實上,在司法處去打官司的,正是那些鄉(xiāng)間所認為“敗類”的人物。依著現(xiàn)行法去判決,時??梢院偷胤絺鹘y(tǒng)不合。鄉(xiāng)間認為壞的行為卻正可以是合法的行為,于是司法處在鄉(xiāng)下人的眼光中成了一個包庇作惡的機構了。
      現(xiàn)行的司法制度在鄉(xiāng)間發(fā)生了很特殊的副作用,它破壞了原有的禮治秩序,但并不能有效地建立起法治秩序。法治秩序的建立不能單靠制定若干法律條文和設立若干法庭,重要的還得看人民怎樣去應用這些設備。更進一步,在社會結構和思想觀念上還得先有一番改革。如果在這些方面不加以改革,單把法律和法庭推行下鄉(xiāng),結果法治秩序的好處未得,而破壞禮治秩序的弊病卻已先發(fā)生了。
(摘編自費孝通《鄉(xiāng)土中國》)(1)下列對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B
B

A.在鄉(xiāng)土社會里,“訟師”是“挑撥是非”的惡人,所以人們對訟師無好感。
B.鄉(xiāng)土社會是一個禮治社會,維護鄉(xiāng)土社會秩序的理想手段不是訴訟,而是教化。
C.鄉(xiāng)村里發(fā)生糾紛,由長老負責調解,調解之后,雙方往往就“和解”了,所以鄉(xiāng)土社會不需要訴訟。
D.現(xiàn)代都市,法律是在保護個人的權利和社會的安全,訴訟都是為了獲得以后可以遵守的規(guī)則。
(2)根據(jù)原文內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
C
C

A.“‘訟師’改稱律師”等有關訴訟領域的一系列名詞的改變,背后突出的是社會形態(tài)的改變。
B.有個成語叫做“知書達禮”,也做“知書達理”,由此可見,明白“禮”也就是“知道道理”。
C.有人說“我有理,官司卻打不贏”,說明在鄉(xiāng)土社會,司法處成了包庇作惡的機構。
D.都市社會是一個變動的社會,相互權利發(fā)生著不斷的變化,所以法律也必然會隨之不斷變化。
(3)下列選項,最能全面而準確概括原文主要觀點的一項是
D
D

A.文章點明鄉(xiāng)土社會具有“無訟”的現(xiàn)象特點,指出鄉(xiāng)土社會不需要“律師”和“訴訟”,而都市社會卻重視“律師”和“訴訟”。
B.文章說明鄉(xiāng)土社會中禮治是一種傳統(tǒng),因此最好每個人都懂禮并且自覺遵守禮。如果一個人不懂禮,會被認為是沒有教養(yǎng)的。
C.文章說明都市社會是一個不穩(wěn)定的社會,是一個講究個人權利的社會,所以必須需要法律和“訴訟”,與鄉(xiāng)土社會形成鮮明對比。
D.文章點明了中國在從鄉(xiāng)土社會蛻變的過程中法治秩序與禮治秩序的矛盾,“現(xiàn)行”的司法制度在鄉(xiāng)下產生了很多的副作用。
(4)請簡要分析文章的論證方法。
(5)202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已正式施行。請結合文本,談談該如何在鄉(xiāng)間推進司法制度改革。

【答案】B;C;D
【解答】
【點評】
聲明:本試題解析著作權屬菁優(yōu)網(wǎng)所有,未經(jīng)書面同意,不得復制發(fā)布。
發(fā)布:2024/11/14 14:30:1組卷:13引用:3難度:0.6
相似題
  • 1.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題。
          德國哲學家雅斯貝爾斯曾經(jīng)提出“軸心時代”的概念。他認為,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臘、以色列、印度和中國幾乎同時出現(xiàn)了偉大的思想家,他們都對人類關切的問題提出了獨到的看法,形成了不同的文化傳統(tǒng),已經(jīng)成為人類文化的主要精神財富。
          某種意義上說,當今世界多種文化的發(fā)展正是在2000多年前的軸心時代的基礎上的一次新的飛躍。據(jù)此我們也許可以說,將有一個新的“軸心時代”出現(xiàn)。在可以預見的一段時間里,各民族、各國家在其經(jīng)濟發(fā)展的同時一定會要求發(fā)展其自身的文化,因而經(jīng)濟全球化將有利于文化的多元發(fā)展。
          新軸心時代和前一個軸心時代不同,新的軸心時代必須是在互相影響中發(fā)展的。前一個軸心時代,雖然提出了問題,可都是獨立提出來的。中國講的天下,就是中國了解的天下,希臘文化也沒有考慮到還有一個中國,還有個印度。而且,那時候有一個很大的問題,中國吸收印度的東西很多,相應地,印度吸收中國的東西非常少。這實際上是個文化單向傳播的問題,原因是中國的文化比較有包容性。
          今天不一樣了,任何一種文化,都得有全球意識?,F(xiàn)在,每個國家都不僅僅是要解決自己國家的問題,同時也在解決一個全球性的問題。當然,不能認為古代的問題到現(xiàn)在就沒有意義了,古人提出的問題,有些到現(xiàn)在也沒有解決。中國古代就提出的天人關系問題、古希臘提出的理想世界和現(xiàn)實世界關系問題,這些問題人類還要不斷地解決下去。
          假如我們今天能夠進入一個新軸心時代,各種文化之間一定是互相吸收的關系。21世紀世界文化發(fā)展很可能形成若干個重要的文化區(qū):歐美文化區(qū)、東亞文化區(qū)、南亞文化區(qū)和中東與北非文化區(qū)(伊斯蘭文化區(qū)),其他還有以色列和散在各地的猶太文化、南美文化,非洲文化等。這些文化必須好好考慮如何相處的問題。尤其是前四大文化所覆蓋的人口都在10億以上,一個文化消滅另一個文化沒有可能,因為牽扯的人口太多了。最好是用中國的辦法,在對話中相互理解,以求和而不同。我們有可能也有條件把西方的學說中國化,把中國思想加入西方文化,進行平等的對話,我的有些思想可以給他們一些刺激,讓他們去重新思考原來的問題。比如,西方長期存在的是主客二分法,我們不主張主客二分,而是主張?zhí)烊撕弦?,兩者可以互補。
    (選自湯一介《我們在面對一個怎樣的孔子》,有刪改)(1)1下列關于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A.在公元前500年前后古希臘、以色列、印度和中國同時出現(xiàn)了偉大的思想家,他們都對世界產生了影響。
    B.在前一個軸心時代,各個國家對自己以外的國家是缺乏了解的,各國的文化也是獨立的不會互相影響。
    C.新軸心時代和前一個軸心時代有很大的不同,新軸心時代強調互相影響,互相包容,互相吸收。
    D.如果要讓新的軸心時代真正到來,就必須使用中國的辦法,因為中國文化比較有包容性。
    (2)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文章闡述了新軸心時代與前一個軸心時代的不同,在第二段中提出了新軸心時代的概念。
    B.本文的論點是新軸心時代各國要有全球意識,不僅解決自身問題,同時解決全球問題。
    C.實現(xiàn)新軸心時代的前提是世界各種文化之間的相互吸收,否則就不能迎來新軸心時代。
    D.文章最后一段由新軸心時代各種文化的關系引出關于當代我國文化應怎樣發(fā)展的討論。
    (3)根據(jù)原文內容,下列說法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新時期世界經(jīng)濟的快速發(fā)展,文化的多元發(fā)展,預示著或許會有一個新的軸心時代出現(xiàn)。
    B.經(jīng)濟全球化將有利于文化多元發(fā)展,因為各國在經(jīng)濟發(fā)展的同時一定會要求發(fā)展其文化。
    C.只有世界各民族、各國家的文化都有全球意識,才有可能促成新的軸心時代的到來。
    D.新軸心時代到來后,世界文化一定會相互交融、相互促進,最終各國文化將達成統(tǒng)一。

    發(fā)布:2025/1/4 2:0:3組卷:2引用:1難度:0.7
  • 2.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答題
          中國古代鄉(xiāng)村社會普遍存在的祠堂,是古代中國人慎終追遠的重要場所,彰顯著“敬宗收族、親親有愛”的禮之精神。禮是有秩序的愛。祠堂以血緣之基,融道德、信仰、禮三者于一體,規(guī)范禮制,聚族祭祀先人,團結族人,表達共同的精神寄托。
          中國古代農耕文明在漫長的進程中,以“地緣”關系為依據(jù),以“親族血緣”關系為紐帶,形成了宗族--家族共同體,以及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古代的“宗族”,是指有宗子、行宗法制而聚合成的“血緣--政治”團體。宋代程頤倡導士大夫階層的宗族祭祀,范仲淹、司馬光等大儒們都在思考著同一個問題,即通過哪種方式重建社會。到南宋,朱熹制作《家禮》,提出了“祠堂”這一名詞,確定了祠堂祭祀的格局。以程、朱為代表的士大夫階層確定了家禮構想,目的是復興宗子法,使朝廷有“世臣”。程子所立祭祀之法的本意是,祭祀的主體是士大夫的宗子,不是庶人。一個家族祭祖祭拜先祖,由宗子主持祭祀,叫敬宗;一個家族由宗子率領祭祀共同的祖先,即收族。宋明之后,甚至出現(xiàn)了不設立宗子的“族”。一個同族同姓的村落,盡管沒有“宗”,仍然可以被稱為“宗族”,這個時期的宗族制度,就成了“血緣--社會”團體,在一定程度上實現(xiàn)了宗族大家族乃至族內小家庭之間的“親親”要求,即“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在這種“親親”的基礎上,通過祭祀共同的祖先,達到凝聚人心,團結族人,互愛互助的效果。這樣,敬宗收族,使得宗法不僅成為人與人之間的人倫共同體,而且成為生者與死者交通的人神共同體,成為維持社會穩(wěn)定、一統(tǒng)天下的重要環(huán)節(jié)和手段,因而具有重要的政治與社會功能。
          祠堂祭祀有多種,有季祭、節(jié)祭、生辰祭、忌日祭等,不管豪門或寒族,對祭祀都十分重視,儀式莊嚴,禮節(jié)隆重。祭祀先人是為了教育后人,立約族規(guī)是為了懲治違規(guī)犯律,借祖宗之威,稟祖宗之訓,在一定程度上賦予宗族管理權力的合法性。在祭祀中族長要宣讀族規(guī)和家訓以及族譜,族長在此代祖宗立言,宣講傳統(tǒng)倫理,告誡和懲罰犯錯子孫。凡做了錯事的族人須站在特定的位置祭拜,寓意“低人一等”,以這樣的方式來懲治不良行為。通過祠堂祭祀活動向后人宣講孝悌忠信等倫理道德。祭畢,后輩向前輩行禮,族人之間相互行禮,這樣,祠堂祭祀就成了一種精神聯(lián)系的紐帶。在這樣的潛移默化中,家族成員從兒童期起就受長幼之序、孝悌之禮等熏陶。祭祀活動既加強了血緣關系,又強化了家族內部的向心力,從而對族中成員的行為起到榜樣或約束作用,在特定條件下,成為一種群體標準模式,向前人表達崇敬和哀思,為后人樹立效法的楷模。
    (摘編自李玲《祠堂之禮:有秩序的愛》)(1)下列關于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祠堂作為我國鄉(xiāng)村中的禮制性建筑,具有增強宗族血緣聯(lián)系、規(guī)范社會禮制的功能。
    B.祠堂在以血緣為坐標的宗族關系中,通過拜祖敬宗與祭祖收族,從精神上團聚宗族。
    C.宗族通過祭祀活動來達到教育后人的目的,同時合法地管理宗族,懲戒違法子孫。
    D.祠堂可作為本族處理家族內部事務、樹優(yōu)立榜、賞勤罰懶、宣講倫理道德的地方。
    (2)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文章開宗明義,指出祠堂彰顯著“敬宗收族,親親有愛”的禮之精神,為后文的論述奠定了基礎。
    B.文章第二段按時間順序組織材料,展示了宗族的形成和祠堂的出現(xiàn),闡釋了祠堂祭祀蘊含的精神價值。
    C.文章第三段照應第一段闡述祠堂的功能,從祭祀先人的功能引出強化宗族觀念、團結族人的作用。
    D.文章第三段運用舉例論證闡釋祠堂祭祀活動的內容,指出了祠堂對家族成員的榜樣或約束作用。
    (3)根據(jù)原文內容,下列說法正確的一項是
     

    A.因為中國古代社會有著根深蒂固的宗族宗法文化心理,所以中國古代鄉(xiāng)村社會都存在祠堂。
    B.族人可以在春節(jié)、清明、冬至等傳統(tǒng)節(jié)日時以及自己生辰之時來祠堂祭祀祖先,重溫家訓。
    C.古代社會宗族擁有一定的社會管理權,所以族人一旦違犯了族規(guī),宗族就可以在祠堂中懲戒。
    D.由于祠堂是中國古代農耕文明時期的產物,所以隨著時代發(fā)展、文明進步,祠堂將會消失。

    發(fā)布:2025/1/1 4:30:2組卷:6引用:1難度:0.7
  • 3.閱讀下面的文字,完成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我國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通觀歷史上的立法可以發(fā)現(xiàn),能夠被命名為“法典”的法律,大體上有三個明顯的特征:一是該立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二是該立法體系龐大,法律制度規(guī)模大,法律條文在當時的社會是最多的;三是立法者要突出該法的體系性,強調立法的邏輯和規(guī)律。我國民法典就是因為符合這三個方面的特征,才被定名為“法典”。
          首先,從立法的重要性來看,民法典的定名是對民法作為國家治理的基本遵循和依靠的充分肯定。民法規(guī)范社會人身關系和財產關系,民法的內容涉及社會成員的全部,也涉及他們從事社會活動的時時刻刻。所以,民法典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僅次于憲法。另外,基本權利是我國憲法承認和保護的核心,而人民大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主要表現(xiàn)為民事權利。在一個法治社會里,對于民事行為的規(guī)范,屬于社會的常規(guī)性、普遍性、基礎性、全局性活動,而民法就是開展這些活動的法律遵循和依靠。從這個角度看,民法在我國法律體系中的地位,稱得上是“國家重典”。
          其次,民法的法律規(guī)范和制度體系十分龐大,遠遠超過其他任何法律,使用“法典”來定名,說明其立法體量的顯著差異。世界上著名的民法典,比如法國民法典、德國民法典、瑞士民法典(包括瑞士債法),其條文都超過了2200條。我國民法典法律條文包括七編、1260條,近80章,僅漢語字數(shù)就超過了10萬。值得注意的是,我國民法典并不是全部民法規(guī)范和制度的立法,而僅只是民法一般法或者基本法的立法,在此之外,還有商事立法、知識產權立法和社會權利立法等民法特別法。無論如何,此次編纂完成的民法典,其體量也遠遠超過其他法律,將其稱為“法典”,凸顯了它在規(guī)范和制度體量上的重要性。
          再次,民法典命名的使用,強調龐大的民法規(guī)范、制度整合為一體之時的體系科學性和邏輯性。對民法規(guī)范、制度的編纂和整理工作的核心任務,就是要找到龐大的民法規(guī)范、制度之間的內在邏輯,以及觀察這一邏輯的基本方法。如果不依靠這些基本邏輯來編纂,民法典根本無從談起,因為大量的民法規(guī)范和制度都是一盤散沙,或是被形容為“隨意堆放的一袋土豆”。民法中的體系性科學,是人類社會依據(jù)民法治理國家的經(jīng)驗總結,既是民法典編纂的基本技術手段,也是我們從事民法學習研究和民事司法活動的基本技能。
          同時,依據(jù)體系性科學,我國民法典編纂還采取了總則和分則相互區(qū)分的模式。民法典編纂借鑒了數(shù)學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把民事活動中具有共同性的規(guī)則“提取”出來,作為一般規(guī)則規(guī)定在民法典之中。然后,民法典又把具體民事權利按照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的區(qū)分來劃分為多個分則,在這些分則之中展現(xiàn)各種權利及其相對具體的要求。這樣的編纂方式,極大節(jié)約了立法成本,不僅是體現(xiàn)法律關系邏輯和民事權利區(qū)分科學的最佳方式,也是學習研究、貫徹實施民法的最佳方式??傮w而言,本次民法典編纂按照體系化科學的要求,消除了原有民事立法散亂且存在內在混亂的弊端,遏制了立法盲目和沖動,實現(xiàn)了民事立法體系的極大改進,充分彰顯了民法發(fā)展史上曾倡導的“體系化效應”的積極作用,民法典被定名為“典”,可謂實至名歸。
    (摘編自孫無忠《民法典何以為“典”》)(1)下列關于原文內容的理解和分析,正確的一項是
     

    A.《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是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它被定名為“典”,是實至名歸的。
    B.編纂者借鑒了數(shù)學上“提取公因式”的做法,采取了總則和分則相互區(qū)分的模式,使我國民法典編纂獲得成功。
    C.只有依靠龐大的民法規(guī)范、制度之間的內在邏輯,以及觀察這一邏輯的基本方法,才能成功編纂民法典。
    D.我國民法典之所以被定名為“法典”,是因為民法在國家法律體系中的地位十分重要。
    (2)下列對原文論證的相關分析,不正確的一項是
     

    A.文章脈絡清晰,層次分明,闡述清楚,對讀者了解我國民法典有一定的指導意義。
    B.文章以總分總的結構形式,較為詳細地分析了我國民法典命名為“法典”的原因。
    C.文章第三段舉法、德、瑞士等國民法典的例子,從立法體量角度證明了我國民法典定名的合理性。
    D.文章關于民法典依據(jù)體系性科學編纂的論述,從某種程度上也體現(xiàn)了科學立法的重要性。
    (3)根據(jù)原文內容,下列說法不正確一項是
     

    A.我國民法典區(qū)分總則和分則的編纂方式極大地節(jié)約了立法成本,也有利于學習研究和貫徹實施民法。
    B.我國民法典立法體系龐大,法律條文多達上千條,漢語字數(shù)超過了10萬,但也只涉及民法一般法或基本法的立法。
    C.我國憲法承認和保護的核心是人民群眾的人身權利和財產權利,這兩者主要表現(xiàn)為民事權利。
    D.依據(jù)體系性科學,我國本次民法典的編纂實現(xiàn)了民事立法體系的極大改進,充分彰顯了“體系化效應”的積極作用。

    發(fā)布:2025/1/3 20:30:3組卷:7引用:1難度: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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